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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的接受条件和流程是什么?航空货运是一个高效和潜在的朝阳产业。同时,与航空客运相比,航空货运受经济发展波动的影响较小。越来越多的航空公司越来越重视货运市场,使之成为一个有前途的市场。我国航空货运业仍处于发展阶段。预计未来20年全球航空货运市场的增长速度将使航空货运成为中国民航新的经济增长点。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航空货运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集货运空间、地面设施、专业人员、管理制度、货运代理为一体的航空货运体系。随着世界航空货运的发展,天津航空货运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一、航空货运货物收运条件 (1)航空货运总则 (1.1)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必须按照原产国、过境国和到达国的法律、法规交付货物,以及中国民航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 (1.2)中国和有关国际政府、航空运输企业禁止或者不接受的货物,不予受理。 (1.3)托运人必须自行办理海关、检疫等出境手续,中国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暂时不办理送货付款业务。 (1.4)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航空运输条件。 (2)价值限制 每批货物(即每份运单)的申报价值不得超过$100000或其等值货币(未申报价值应按每公斤毛重$20计算)。如果货物不适合分离,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接受。 (3)航空货运的付款要求 (3.1)货物的运费可以提前或者根据需要支付,但应当注意的是,货物的运费和申报价值必须提前或者全额支付;b.在原籍地发生的所有其他费用必须提前或全额支付;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应提前支付,但某些费用,如固定费用,由政府和机场管理部门征收的税款,如果来源站知道,也可以提前支付;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能全额支付。 (3.2)托运人可以用人民币现金(或者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内支票)向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支付运费。注:代理人不接受托运人使用旅行证件(MCO)或预付支票通知(PTA)作为付款方式。 二、航空货运货物的接收程序 (1.1)托运人交付货物时,应当填写国际托运单证,并提供有关的运输单证。托运人对所提供的运输单据和运输单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2)代理人收集国际货物时,应认真处理下列程序: (1)重点检查 A.货物内容 为了解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是否属于特定条件下运输的货物,应当特别注意运输的货物是否属于危险货物或者可能含有危险货物,是否属于或者可能含有危险货物,并按照有关约定办理。承运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义务以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货物条例的有关规定。 B.货物目的地 代理人应当知道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是否适航。如果目的地没有码头,托运人可以建议将货物到达地点改为离目的地最近的适航地点,条件是货物的目的地在收货人栏中注明。 C.货物的包装和体积 代理人在收运货物时,应当检查货物的包装和大小,要求托运人对包装不良、标识粗糙、陈旧的十日包装进行重新包装,并检查货物的体积是否符合装载机型号的要求。对于组合货物,应考虑所使用的中转站的类型。 |